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责任编辑:马静
发布时间:2024/12/9 13:10:54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鉴定人。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12月7日,青海青林司法鉴定所举行揭牌、宣誓仪式,这是青海省第三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也是青海省第一家民间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
记者了解到,2020年7月,青海青林司法鉴定所启动了筹办申请工作。为了专门推动筹办工作,2021年2月成立了青海青林鉴定服务有限公司,建立专门的实验室,配备开展三项分类损害鉴定所必须的仪器设备,建全和完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摸拟开展了2年内部管理和评审工作,并摸拟开展了多项生态系统损害鉴定案例。2024年10月,青海省司法厅书面批复准予设立青海青林司法鉴定所。
根据青海省自然生态资源特点和常见多发的损害森林、草原、荒漠生态系统案例类型,青海青林司法鉴定所业务范围将主要聚焦对受损资源的调查、鉴定以及恢复方案的制定,现有14名司法鉴定人,他们既有深厚的理论知识,又熟悉和了解青海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了解高原干旱高寒大陆性气候条件下生态的脆弱性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长期基层工作经验,能够对生态损害类司法案件做出公平客观的鉴定意见,并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生态系统恢复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