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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渭县陇阳司法所“四个步骤”强化人民调解工作

来源:甘肃司法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7/8/14 16:5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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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周娜)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消除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作用,定西市通渭县司法局陇阳司法所在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坚持走四个步骤作好人民调解工作。
 
加强排查,明确受案范围。每月月底和国家重要会议及节假日前后,工作人员会把村级调解委员会摸底排查情况统计上来,将符合调解范围的矛盾纠纷转入调解程序,不符合的及时告知当事人及相关部门,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力争使矛盾纠纷处于可控状态。
 
坚持走访,确保事实清楚。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在陈述时,大都刻意强调对其有利一面,而对自己的过错避重就轻,调解员不会只偏听一面之词,一定要下村走访相关人与知情人,了解和洞察当事人的真实思想和要求,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找到问题的关键点。
 
准确定性,制定调解方案。调解员弄清案情后,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性格、家庭、人际关系、申请调解事项等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调解性质,制定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
 
注重回访,巩固调解成果。采用定期回访与不定期回访相结合方式,监督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防止矛盾复发。在回访过程中,调解员积极向当事人和相关群众讲解案件的法律适用,把回访当成一次普法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以防止此类纠纷再次发生。(定西市通渭县陇阳司法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