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定西长安网
责任编辑:马 静
发布时间:2018/9/11 12:51:25
1、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意义重大,但是人民群众对这项制度还了解不够,请介绍一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的基本情况。
答: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了“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肩负着重要责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重要指示。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同年7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全国13个省市进行为期两年的公益诉讼试点工作。2017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情况和下一步工作建议的报告》。同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组第三次会议,强调 “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厅,要以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办案效果、推进专业化建设为导向,构建配置科学、运行高效的公益诉讼检察机构,为更好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提供组织保障。”2017年8月25日市检察院制定了《定西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2018年4月27日甘肃省检察院制定了《甘肃省检察机关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实施方案》,为检察机关更好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2、问:请介绍一下公益诉讼工作具体包括哪些类型,主要涉及哪些领域?
答:检察机关开展的公益诉讼工作包括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三种类型。民事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3、问: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包括哪些内容?与提起诉讼如何衔接?
答: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必须要有诉前程序,在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之前,检察机关应当依法督促或者支持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检察机关应当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二个月内依法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书面回复检察机关。经过诉前程序,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没有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行政机关未纠正违法或不履行法定职责,社会公共利益仍处于受侵害状态的,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行政公益诉讼。
4、问:公益诉讼与人民群众的社会生活密切相关,那么人民群众怎样才能参与到公益诉讼中,共同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
答:有的老百姓认为公益诉讼离我们的日常生活比较远,其实公益诉讼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是密切相关的。例如我们身边见到有的企业违法排放废气废水,污染环境;有的饭店或药店违法销售假冒伪劣甚至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危害公众健康;有的群众私搭乱建,占用国有土地;有的行政机关怠于履行职责,少征甚至不征国家税费等问题,都与公益诉讼有直接关系,都直接影响我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保护蓝天碧水净土,保护舌尖上的安全,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定西市人民检察院设立了服务热线12309受理举报,我们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我们的工作中,积极提供公益诉讼线索,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5、问:检察机关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什么?
答:行政机关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和保护者,依法承担着维护、实现和发展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对那些违法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起公益诉讼,只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方式,其目的是维护公共利益和监督依法行政。